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
转发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商业广告、商业
活动进校园排查整改“回头看”
的紧急通知》的通知
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,开发区教体卫生局,高新区、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,直属有关学校:
现将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商业广告、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整改“回头看”的紧急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迅速抓好贯彻落实。
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、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》(教基厅函〔2018〕77 号)、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商业广告、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整改情况的通报》(鲁教基函〔2018〕41 号)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校园的通知》等有关要求,结合前期排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对区域内中小学和幼儿园紧急开展商业广告、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整改工作“回头看”行动,做到全覆盖、无死角。对于新发现
的问题,要逐一登记,建立台账、立即整改,坚决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。要严格审批“进校园”活动,建立各类“进校园”活动备案审核制度,对活动内容、具体方案、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严格把关。要加强校园日常监管,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,对所有进入中小学(幼儿园)或组织中小学生、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,向学校、学生发放的教科书、教辅、读物及教学器具用品,推荐学生使用的校园 APP,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,并指定专人负责全程监管,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。
各区市和直属学校请于1月30日前,将《商业广告、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“回头看”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)发送至邮箱shixiaojian@yt.shandong.cn。联系人:史小健,电话:2101868。
附件:商业广告、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“回头看”排查整改
情况统计表
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
2019年1月24日